请求人浙江铭泰轿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向我局请求处理年产400万套轿车刹车片项目总平缓建造工程规划许可证。经审查,该项目坐落瑞安经济开发区阁巷高新产业园区,围二路以东、东一路以南地块。总平有关技能经济指标为:用地面积12661.44㎡;总修建面积33129.61㎡,其间出产车间33100.01㎡、收发室29.6㎡,计入容积率面积33129.61㎡,容积率为2.62,修建密度55.97%;绿地率5%,机动车停车位101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88个。现予以公示,详见附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四十七条、《浙江省城乡规划法令》第二十八条及《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工程建造项目批阅制度改革试点计划的告诉》(温政办〔2018〕88号)规则,但凡与该建造项目有好坏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它安排可在公示期间,持自己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好坏关系存在的依据资料(如自己房子所有权证),向瑞安市资规局批阅科申报,登记为好坏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说、申辩以及请求听证等权力。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抛弃上述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