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监管总局2月2日发表,日前,华晨宝马轿车有限公司、宝马(我国)轿车贸易有限公司依据《缺点轿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点轿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商场监督管理总局存案了召回方案。自2024年4月12日起召回以下车辆。
召回生产日期从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5月30日的部分国产5系轿车,合计363台;生产日期从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4月10日的部分国产X5轿车,合计199台;生产日期为2023年3月28日的部分国产X3轿车,合计5台。
召回生产日期从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1日的部分进口X4轿车,合计8台;生产日期为2023年1月23日的部分进口Z4轿车,合计1台。
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因变速箱的集成电子传输操控单元外壳未按标准焊接,在长期使用的过程中外壳焊缝或许损坏,导致变速箱油进入到集成电子传输操控单元中,形成变速箱系统故障。极点情况下会形成车辆行进中失掉动力,存在安全隐患。
华晨宝马轿车有限公司、宝马(我国)轿车贸易有限公司将免费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替换变速箱机械电子操控模块(含集成电子传输操控单元),以消除安全隐患。